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5、7、11号线车站安保服务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5、7、11号线车站安保服务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5、7、11号线车站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5711号线车站安保服务项目(2024-FW-AJ-01/02/03/04/05/06/07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服务期限:

2024-FW-AJ-01/02/03/04/05/06标:暂定2024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实际服务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进驻之日起计算)

2024-FW-AJ-07标:暂定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其中上海地铁11号线昆山区域(兆丰路站—花桥站)服务时间计划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实际服务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进驻之日起计算)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服务期限的调整。

3、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开标批次

2024-FW-AJ-01标

1号线19座车站的保安服务、安检服务。

4087

第一批次

2024-FW-AJ-02标

2号线32座车站的保安服务、安检服务。

6513

第一批次

2024-FW-AJ-03标

3号线31座车站的保安服务、安检服务。

6200

第二批次

2024-FW-AJ-04标

4号线27座车站的保安服务、安检服务。

5648

第一批次

2024-FW-AJ-05标

5号线30座车站的保安服务、安检服务。

4425

第二批次

2024-FW-AJ-06标

7号线24座车站的保安服务、安检服务;相关车站的安检设备相关需求服务。

3876

第一批次

2024-FW-AJ-07标

11号线(含上海地铁11号线昆山区域3座车站)30座车站的保安服务、安检服务。

4597

第二批次

注:

本项目共7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3个标段,最多允许累计中2个标段。本项目分两批次开评标,第一批次4个标段(2024-FW-AJ-01/02/04/06标),第二批次3个标段(2024-FW-AJ-03/05/07标)。

如果某一投标人已在先开标批次标段中累计2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后开标批次标段的投标。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直辖市)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机场、医院、银行、场馆等公共场所安检或保安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4912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明确申请的具体标段,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300/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13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465*****3409

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注册截图。

7、某个标段,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招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1)第一批次标段2024-FW-AJ-01/02/04/06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9日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9月29日09:30

2)第二批次标段2024-FW-AJ-03/05/07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9日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10月9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3、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十、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郑俊

电话:0512-********

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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