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内镜二次公告
耳鼻喉内镜二次公告
【设备】CGSB2024-0092耳鼻喉内镜(二次公告)
数量:8个
参数:
一、0°耳内镜(数量:5个)
1、镜体直径:≤Φ2.7mm;
▲2、视场角:≥50°;
3、视向角:0°;
▲4、视场中心角分辨力:≥3.00 C/( °);
▲5、有效景深范围:≥1~50mm ;
6、工作长度:≥110mm;
7、照明镜体光效:≥ILer0.57;
8、颜色分辨能力:在A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值≥88,在D65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值≥88;
9、内窥镜镜体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生产,传像透镜采用柱状透镜加工技术、图像清晰、视场明亮,蓝宝石镜头,永不磨损。
二、70°鼻内镜(数量:3个)
1、镜体直径:≤Φ4mm;
▲2、视场角:≥60°;
3、视向角:70o;
▲4、视场中心角分辨力:≥4.5 C/( °);
5、工作长度:≥175mm;
6、有效景深范围:≥1-50mm;
▲7、有效光度率:≥1500cd/(m2,lm);
8、颜色分辨能力:在A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值≥90,在D65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值≥90;
9、内窥镜镜体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生产、传像透镜采用柱状透镜加工技术、图像清晰、视场明亮,蓝宝石镜头,永不磨损。
备注:
1.请将以下相关响应资料密封后交装备科朱工(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行政楼2楼206装备科;联系电话0660-*******),在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以Word表形式做简单的产品介绍(文件命名方式: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sszxyyzbk@126.com:
(1)厂家三证及经销公司三证、代理授权书(如非生产厂家直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产品注册证、进口产品报关单、设备清单、实价、产品主要功能特点介绍、产品技术参数(需用▲标准重点技术参数)、技术响应表、产品彩页;
(4)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含质保期、送货期、维修方案);
(5)推荐设备对医院场地安装要求(基建、防护、屏蔽、供电、供水、供气、信息化)及操作人员资质要求;
(6)价格佐证资料(提供2020年以来广东省内医疗机构购置同型号产品的发票或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因涉及到设备配置不同,价格佐证资料以合同复印件为优先,如提供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同时附该设备的配置清单;
(7)提供同型号产品在广东省内主要用户名单(广东三甲排在前)。
2. 如果参与议价的公司为中小企业,需要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提供自证材料。
3. 特别备注:请供应商下载《设备信息表》并按要求填好,盖公司公章,与响应资料一并提交。
4.厂家及公司承诺免费开放该设备信息接口及端口,并免费配合我院的物联网建设,出具配合方案,并提供厂家及公司纸质版双方盖章的承诺函。
5.第一次公开挂网不够三家供应商,故第二次公开挂网,不需重复递交资料。
截止日期: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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