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浙江段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客运专线浙江段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45号)和铁道部、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以《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金华西等5座车站站房及站场客运设施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242号)批准建设。浙江段工程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和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各种债务资金,招标人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杭长浙江段”)金华站引入既有沪昆线,与既有的金华站并站设置,按站场总规模为5台15线,站房总规模30000 m2,雨棚总面积24730 m2。本次招标的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为既有沪昆场部分,站场设置为3台8线,站房面积19018m2,雨棚面积13080m2。 2.2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的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计划2016年12月开工建设, 2018年12月建成投入运营。具体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3技术标准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限制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对应原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13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转发国家铁路局关于营改增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相关造价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6〕75号)的预算章节表为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及第十一章其他费等。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HCZJZF-5标段 金华站站房二期及相关工程施工。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为:拆除既有老站房,新建站房19018平方米、站台雨棚13080平方米、临时候车室及相关客运过渡工程(不含客服信息的过渡工程), 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内外装修,消防及暖通系统,电力及照明(含变配电所设备低压出口以后的电缆、动力配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照明、综合防雷接地等),静态标识,设备安装,室内给排水,综合调试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1 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 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以上资质要求,以集团公司名义申请的,子公司具备相应资质也可。 3.3 财务要求 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指2013、2014、2015年)平均年营业额(仅指建安工程收入且以现价计)不少于20亿元;用于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少于1亿元。 3.4 业绩要求 具有近五年内(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承担过新建铁路或城市铁路客站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同时具有近5年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以上铁路站房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且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5年以上铁路站房或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管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6 社会信誉要求 没有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7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允许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另一家单位按照本次招标的资质要求组成专业联合参与投标。 3.8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19号蕙沣大厦10楼1001室)持单位介绍信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不接受邮寄。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西大厅)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本公告附件1。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8时00分至2016年9月27日9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5室(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19号蕙沣大厦10层 邮 编:310016 联 系 人:戚国锋 彭学群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hkzj2009@1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城站广场支行 账 号: 1202 0516 0990 0010 779 2016年9月9日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02SG |
相关附件 | |||
附件1&2 .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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