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Ⅰ标段四都片区-招标/资审公告
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Ⅰ标段四都片区-招标/资审公告
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Ⅰ标段(四都片区)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Ⅰ标段(四都片区),项目批准文号:项目代码230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20%、银行贷款 80%,项目业主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象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 建设规模:河道整治4.507公里、河道疏浚5.536公里、拆建涵闸1座、修建排涝闸1座、拆建圆涵2处、拆建箱涵2座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标段划分:1个。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7984.1400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项目代码2302-******-04-01-******信息表范围内图纸范围内河道整治、河道疏浚、拆建涵闸、修建排涝闸、拆建圆涵、拆建箱涵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应概算投资约2933.33万元,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Ⅰ标段(四都片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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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鹤浦镇
联 系 人:陈泽宇
联系电话:139*****2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象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碶头路526号3楼
联 系 人:胡彦彦、夏燕燕
联系电话:188*****106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标签: 水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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