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团连队社区视频监控补点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十七团连队社区视频监控补点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四十七团连队(社区)视频监控补点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FCG-BT-015-2

项目名称:四十七团连队(社区)视频监控补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四十七团连队(社区)视频监控补点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包括采购一批本次项目需对一连、二连、三连、四连、六连、七连、昆仑社区等单位重点部位新增视频监控166路(包括所需摄像头、线材、硬盘、录像机、交换机等所有辅材)以及相关软件设施,以及设备(产品)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参数及技术指标和质量要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证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被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公司社保局缴纳社保的证明(最近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3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含相应的税种);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时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昆玉市时代广场5-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综治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老兵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敏

项目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玉市时代广场5-2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姜红燕

项目联系方式:0903-*******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 监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