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琳桥、永昌泾、冶长泾等3处大江大河水文测站改建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太湖局琳桥、永昌泾、冶长泾等3处大江大河水文测站改建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太湖局琳桥、永昌泾、冶长泾等3处大江大河水文测站改建(第二次) JSZC-******-JSZH-G2024-01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9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7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ZH-G2024-0108
项目名称:太湖局琳桥、永昌泾、冶长泾等3处大江大河水文测站改建(第二次)
预算金额:40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7.79万元
采购需求:
太湖局琳桥、永昌泾、冶长泾等3处大江大河水文测站改建,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登记证明文件的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或2023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902室)
方式: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提供邮箱,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0元
2024-09-27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自觉遵守纪律。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琳桥、永昌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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