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采购/资审公告

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采购/资审公告

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0.00
采购需求:本溪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6日至 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密封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33
邮箱地址:*********@qq.com
户 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4*****000******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
电 话:024-********-3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规划 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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