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停车场口部用房改造项目施工询价公告
龙山停车场口部用房改造项目施工询价公告
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现就龙山停车场口部用房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询价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有能力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1、项目名称:龙山停车场口部用房改造项目施工
2、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龙山停车场口部用房改造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龙山路14号,主要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的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部分施工内容,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施工内容增减工作,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因施工内容增减外的任何索赔、补偿等一切要求。
①.建筑改造:主要包括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砌筑墙体及抹灰、腻子、乳胶漆;安装防火门;钢楼梯;不锈钢栏杆;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隔墙拆除;金属门窗拆除;吊顶天棚;木(复合)地板等。
②.电气改造:开关、插座、配线拆除;接线盒、配管、配线、电力电缆敷设;电表安装;配电箱安装;开关、灯具安装等。
③.给排水改造:给水管道安装;污水管道安装;管道保温、保护层;水表安装;阀门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日历天(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引起的停工,总工期相应顺延)。15日历天为绝对施工时间,包括了完成本承包工程深化设计(如有)及施工的时间。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4、采购控制价(含税价):¥******.56元(含暂列金额*****元,主要用于底层新设水电表设施)。
5、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参加本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7供应商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招标中心网站上发布。
7、询价文件获取
7.1时间: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7.2地点: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楼青岛市招标中心;
7.3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节假日获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szbzx002@163.com,联系电话186*****110);
7.4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4年9月9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
9.2地点: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E-mail:qdszbzx002@163.com
F-邮政编码:******
电话:0532-********
联系人:刘勋
标签: 用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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