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二次) 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212-
******-04-02-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15万吨/年烧碱装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二期15万吨/年烧碱装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本次招标为一期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浓度35%)、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 2.1.3项目总投资:
******.00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
*********.26元。 2.1.4项目总工期:5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1)新建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浓度35%):包括但不限于氢化、氧化(含氧化尾气处理、膨胀发电机组)、萃取、工作液后处理、工作液配制、原辅料罐组、成品罐组、空压单元、装卸车系统(不含土建和钢结构)及一级过滤器清洗装置和本装置区总图运输、道路照明、消防等。(2)新建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反应釜、冷却釜、料仓、包装、尾气处理、仓库和本装置区总图运输、道路照明、消防等。(3)数字化交付:含上述(1)(2)项全部的数字化交付。 2.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含工艺包、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不低于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工艺包:提供成套五氯化磷技术工艺(工艺包),并将成套五氯化磷技术工艺(工艺包)转让招标人永久使用。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并指导装置投料试车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工艺包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注:双氧水技术工艺(工艺包)由招标人提供。(2)设计工作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环保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现场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3)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试验及检测、装置试车及调试、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4)采购范围及约束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工艺包、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等相关要求。(5)依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数字化交付,交付物为全装置三维模型、全装置智能P&ID图纸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程建设阶段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文件、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产生的结构化数据。数字化交付物应满足《数字化交付技术规格书》中对所述交付物的规定要求。(6)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2项目负责人资格(人员不得为同一人):(1)EPC项目负责人:具备化工(或化工工艺或化工机械或化工设计)专业或机电(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管理经验10年及以上;(2)施工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从事施工管理经验10年及以上;(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从事工程项目设计经验10年及以上;(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化工安全或建筑施工安全)资格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09-06 00:00 至 2024-09-12 23:59 ,登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7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8.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B区5、6楼
电话:
180*****045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3/24楼) |
| 联系人: | 石先生 | | 联系人: | 唐小刚(******M0353)、韩梦、徐以美、蒋国辉、谢普敏 |
| 电话: | 185*****914 | | 电话: | 182*****030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