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八号路(一期工程)PPP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八号路(一期工程)PPP项目招标。 二、项目授权主体: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管委会。 三、项目实施机构: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建设管理发展服务产业管理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需求: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七、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泉堡工业区 2、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拟建二十八号路为主干路,长约4.90km,宽度为24 m的机动车道,新建1-6.0m小桥2座,面积约612㎡。 3、投资规模:10775.73万元 4、项目实施进度:准备阶段(2016年):项目实施机构进行项目相关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咨询服务机构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政府进行审批,获得相关批复。 政府采购方组织社会资本的采购工作,并最终确定社会资本方。 建设阶段(2016年):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社会资本确定承包商、原料供应商等,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如社会资本具有建设承包商资质,可直接作为建设承包商。 运营阶段(2018年至2025年):社会资本按照合同规定负责甘泉堡二十八号路(一期工程)的道路养护、清扫保洁和清雪工作。 社会资本定期将相关运营情况的材料上报给政府授权机构指定的运营绩效考核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接受政府授权机构的绩效考核,政府授权机构指定的运营绩效考核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应在政府向社会资本支付购买可用性服务费用前向政府授权机构提交绩效考核报告,政府授权机构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向社会资本支付购买可用性服务费用。社会资本应根据项目得运营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运营计划的调整和完善,在满足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改善服务质量和降低运营成本。 移交阶段(2025年):本项目运营期满后,由社会资本按合同规定对PPP项目进行整体移交。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htm">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 3.1注册资本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9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3.2截止 2015 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 30000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 12500 万元人民币; 3.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70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 3.5业绩及人员要求 业绩要求:近3年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所中标, 至少1个类似 (BT、BOT、PPP)项目(至少4000万,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同为准)。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 一级建造师 高级工程师;八大员: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八大员必须全部具备中级职称,出具近六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注: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5.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与有形建筑市场; 5.4本次资格预审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九、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所有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竞争。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 2016 年9月18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1 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现场报名或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人邮箱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邮箱:********@qq.com">********@qq.com 联系人:周 勇 联系方式:159*****253 0991—******* 电子邮箱收到上述文件之时视同报名成功,申请人应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上午11: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48小时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由采购人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3、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6 年10月13日11时(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河坝后街75号);联系电话:****-*******; 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二、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lmqcg.com.cn/index.jsp)等媒体上发布。 十二、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016年9月10日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八号路(一期工程)PPP项目 报名表 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WZCG********1 | 申请人名称 (加盖公章) |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 申请人联系 方式 | 姓名Name: 手机Mobile: 电话Tel. No. 传真Fax No.: E—mail: | 填表人签字: | 填表日期: |
注: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一同发至指定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