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和机械租赁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和机械租赁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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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
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和机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4-C
442)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4-C-44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
水管)项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和机械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517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养护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2包:第1包: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
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1项:第2包: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
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机械租赁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
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
(002)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G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机械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
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子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
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第1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
业资质;
(5)第1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T)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
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002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机械租赁)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
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
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
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
: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滨
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秦大厦10层财务室)。3、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
厦10层评标室三)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
厦10层评标室三)
七、其他
1、采购需求:
第1包: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务1
项,预算:6.75万元,最高限价:6.75万元
第2包: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穿越外环线工程机械租
赁1项:预算:10.7676万元,最高限价:10.76756万元。
2、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壹仟叁佰元整,第2包:贰仟壹佰元整。投
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
,按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50号
联系人:王月明
电话:15122579485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人:闫楠、杨姣姣、郝文杰
电话:022-24213608
电子邮件:zb30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么代理
(盖章)


项目需求书
第1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
穿越外环线工程劳多: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二)项目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1
普通工
工日
450
150.00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所派劳务人员数量可以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根据应急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适当增加施工班组,投标人应无条
件配合。
3、因投标人未支付(包括未足额支付和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且采购
人将同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4、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理单位(如有)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采购人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应急任务,按
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工作。
5、投标人应遵守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及其它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具备安全施工的能力,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
时接
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
故隐患。劳务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投标人应为上岗工人配
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作业时,现场
定要做好安全防护后才能进场施工,同时投标人应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
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意外,投标人应负责事故处理、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应责
任。
6、投标人应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为员工劳
动购买保险手续和办理居住证等手续。现场劳务人员需要实名制认证,与人身
意外险对应,进场作业前提前上报管理部门审核存档。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
和教育管理工作。
7、在进行作业时,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
施,进入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应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
8、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劳务人员身心健康满足施工需要。
9、投标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险费用
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若因投标人未为员工足额购买保险,导致发生安全责任
事故或其他故事时员工未能享受或足额享受保险权益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或补偿赔偿责任。
10、因投标人违反本项目及合同要求的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
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
的,投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被采购人发现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或收到投诉,投标人每次按违约责任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每月累计出现4次,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
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12、因投标人无故停止工作,投标人每次按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
000元: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
约责任。
13、A因投标人未按相关的养护时间与质量要求施工,采购人将发出书面
警告,投标人仍未按要求完成:B.投标人因未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
章制度及工程施工规范,受到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处罚:C投标人存在违法用工
情形,或拖欠民工工资,或对民工的诉求、情绪不及时平息处理,造成民工围
攻采购人或扰乱社会秩序的:D.对于投标人拒绝返工、修改,或经过多次返工
、修改仍未能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情形:针对以上情况,采购人可委托另外单
位进场施工,累计4次书面警告,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
约责任。由此而产生的责任与损失,概由投标人承担。
14、项目最终结算价款应以采购人认可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按
投标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调整。采购人有调整数量的权利。
第2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取水泵站工程(进出水管)顶管
穿越外环线工程机械租赁;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二)项目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1
双排车
台班
9
310.00
面包车
台班
30
206.00
注浆机
台班
50
978.50
铣刨机
台班
2
9270.00
摊铺机
台班
2
7210.00
压路机
台班
2
1246.30
装载机
台班
2
1545.00
运行车
台班
2
1236.00
9
水车
台班
1339.00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车辆需配备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持证
上岗,并且坚持岗位及安全培训。
2、投标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车辆要保证整机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定期
保养维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标准。
3、投标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车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要求,积极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抽查监管工作,及时报送设备车辆更新情况。
4、机械设备使用地点由采购人根据养护作业区域(非固定作业区域)指定
,并提前通知投标人所需具体机械类型、数量、施工地点及作业时间。
5、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所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数量准时到
达施工现场,如因机械进场迟到或运输车辆数量不足造成采购人工程延期、未
完工、停工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6、机械设备进入采购人施工现场后,投标人机械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工作
施工技术规程及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作业。如因投标人操作人员违规、违
章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及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需严格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施工管理人
员的指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机械需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位置,未经
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和操作机械。如有投标人操作人员不服从采购人施工现场人
员的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机械操作人员或机械退场,并不予支付
当日的机械台班费和进出场运费,同时投标人要承担因此造成的采购人工程延
期、未完工、停工等损失赔偿责任。
8、机械的维修、保养及所需的柴油等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需熟悉天津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中型重型货车单双号限行及出入市
时间段限行政策和停止使用重型货车运输等管控要求。因违反国家及天津市对
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道路通行相关政策要求而受到的处罚,由投标人负责。
10、连续施工期间,因天气原因不能施工,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情
况下停止施工,采购人不予支付当天的机械台班费用。若停工期间投标人机械
需转移工地出场,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在下次开工前所需机械返回,因
此机械的出场及再进场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11、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环保措施不到位,受到交管
部门、环保部门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处罚,由投标人负责。因此造成的采购人工
程延期、未完工、停工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12、因采购人项目为日常养护及应急救险处置,采购人所需机械会经常有
临时性、紧急性特点,投标人要按采购人要求随时提供机械服务,如投标人拒
绝或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自行租赁机械,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
担。
13、投标人每天工作台班需每天下班后按天签制,不得拖签、补签。
14、项目最终结算价款应以采购人认可的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按
投标单价为准,总价作相应调整。采购人有调整数量的权利。
说明:项目需求书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
★”内容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劳务 交通运输 机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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