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磋商公告

玉龙县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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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玉龙县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
审计服务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JGT-2024-1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玉龙县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
服务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7 万元,招
标人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0.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县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
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玉龙县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
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及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七、其他
玉龙县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对玉龙县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
目。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玉龙县 9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
务审计服务。
2.2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决算审核。
2.3 采购预算:10.7 万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申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要求: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2023 年任意一年度
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
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及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 2023 年 1 月至
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得
更改。
2.3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牵头人为造价咨询机构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2 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报
名: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
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大写: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
本项目磋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4:30 时。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以 U 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刘苏娅
电 话:13150663752
采购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系人:李志莹
联系电话:139888825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政府大院
联 系 人:刘苏娅
电 话:13150663752
电子邮件:131506637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锦上城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 系 人: 李志莹
电 话: 13988882506
电子邮件: 5968183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造价咨 财务审计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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