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2024年秋季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遴选公告
均村乡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均村乡中心幼儿园食堂采购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根据《兴国县公办幼儿园食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现就均村乡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相关事项如下:
遴选单位
均村乡中心幼儿园
遴选项目
采购项目
遴选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近三年或商行开办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遴选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已注册江西省电子卖场)
3.其他要求:
(1)遴选人应是坐落在兴国县范围内的超市、配送中心等,其有实体化经营场所、设施、业绩、商品,并销售此次参与遴选的商品类别。(只具备仓库或仓储功能,不具备实体经营销售活动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配送要求:在上学期间,于每天上午7:40按采购人员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4. 动态调整定价:
(1)成立询价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有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参与),人员实行轮换制。
(2)询价时间定在每周的工作日前。询价人员根据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清单在工作日前做好下周食材的询价工作。
(3)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原则。各类货物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取市场价的平均价为结算定价。水果生鲜类每周至少询价一次,其他品类每月至少询价一次。对价格波动较大的生鲜、蔬菜、水果类的食材,供货当日的售价发生较大变化时,采购人重新做好市场第二次询价,价格以第二次询价为准。
(4)询价的地点以兴国县周边菜市场的零售价作为基准价,除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的原则外,本着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特价”“促销价”“活动价”类的食材不列入“动态调整定价”的范围内。
(5)若遇临时需要紧急采购的物品,询价清单中无此物品,则以市场价据实结算。
5. 落实验收环节成立食材、水果、其他点心采购验收小组,对验收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每次到货按采购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清单上的品类及数量等进行严格的验收,相关材料保留书面凭证归档备查。
报名、报价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9月5日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报名均可报名
(三)报名地点:
均村乡中心幼儿园
(四)报名所需材料:
《食材报价表》、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书一份。
(五)报名联系方式:
刘园长:150*****001
魏主任:181*****840
遴选时间和方式
1.遴选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
2.遴选地点:均村乡中心幼儿园三楼多功能房
3.遴选人员:均村乡中心幼儿园遴选采购专班人员,(遴选采购专班人员包括均村乡中心幼儿园园长、食堂具体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及相关教师代表2人,家长代表3人。)
请经幼儿园专班成员审核符合资质的单位(遴选前会提前公示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派法定代表人1人参加(如需派其他代理人参与的需提供授权书并盖公章,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遴选方式:按评分标准打分,每类综合得分最高的供货商(企业)为拟准入供货商(企业),得分第二的为第二候选供货商(企业)。如因供货商(企业)原因自动退出或者违反合同被取消供货资格,则由第二候选供货商(企业)按第一拟准入供货商(企业)折扣率供货,以此类推。
兴国县均村乡中心幼儿园
2024年9月4日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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