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外墙砖维修工程三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外墙砖维修工程三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外墙砖维修工程(三次公告)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08: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光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光宇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经理、张冬妮 024-********-308 |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外墙砖维修工程(三次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XFYJS-2024-003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外墙砖维修工程(三次公告)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为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外墙砖维修工程,包括现场防护、挂吊篮、空鼓处剔除、抹灰、粘砖(外墙砖由甲方提供)、勾缝、垃圾清运等,范围涵盖园区内行政楼、质检中心楼、模拟实验楼、企业楼、老科研楼多处位置,总面积暂按300平米计算维修量,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也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信息发送至:ln_xuanyu@163.com,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同时请投标人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2、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4、预算金额:人民币320元/平方米;最高限价:人民币320元/平方米。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人:高经理、张冬妮
联系方式:024-********-308
邮箱地址:ln_xuanyu@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联系方式:高光宇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高经理、张冬妮 024-********-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光宇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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