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规格及技 术参数 |
浔购 2016J********1 | 庐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 | 1 | 套 | 20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
2. 供应商资格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佐证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6年9月21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购买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4.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9月27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开标厅;
6.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最后成交价的2%收取;
8. 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开标厅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 传 真:
****-*******电子信箱:
jjxyzbzx@163.com保证金帐户:
户 名: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
****************90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九江市采购办下达的浔购2016J********1号采购计划,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委托,就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庐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招标编号:JJXYZBZX-2016-056-B)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规格及技 术参数 | 浔购 2016J********1 | 庐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 | 1 | 套 | 20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
2. 供应商资格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佐证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6年9月21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购买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4.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9月27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开标厅; 6.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最后成交价的2%收取; 8. 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大道西段南侧长安华厦A幢1-202室开标厅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jjxyzbzx@163.com 保证金帐户: 户 名: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90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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