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计2016年133号下达的采购计划表,由灵武市公安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灵财(采)*******号
招标编号:NXSTZB-201613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交通智能系统、治安智能系统、指挥应用系统三部分内容建设。
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7、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
8、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9、需提供所投(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主要产品,违停抓拍系统主要产品、高清测速卡口系统主要产品、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高清监控摄像机、视频融合平台、中心存储设备)等设备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0、本期建设的高清摄像机、存储设备、编解码设备须能够接入宁夏公安厅城市综合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须提供宁夏公安厅城市综合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平台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11、要求新建的高清摄像机能够无缝接入灵武市公安局现有的视频管理平台,新建的传输系统产品需要无缝接入灵武市公安局现有的光交换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承诺函,承诺配合投标人进行系统整合、开发、接入、调试等工作,实现统一管理。
12、要求所有产品质量需要符合国家标准。
1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0日上午09:00)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pdf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300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公户转账?开户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财务电话: ****-******* 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请于距开标三天前获取、逾期无法获取, 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前未到账不予认可。1、未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由代理机构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进行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公司的基本账户。2、中标公司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可退款证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进行保证金退还。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30日上午09:00(招标人自上午08:30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灵武市财政局
联系人:闫永贵
联系电话:136*****222
联系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人:沈建华
联系电话:137*****198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 181*****626 181*****845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人:沈建华
联系电话:137*****198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 181*****626? 181*****845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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