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无菌生产线扩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无菌生产线扩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漳台行审经〔2024〕178号
漳州统实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无菌生产线扩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402-******-07-02-******。项目利用原有饮料生产车间厂房面积8528平方米,增加智能化更高的无菌饮料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瓶坯注塑机及机械手等智能化生产设备,扩建1条无菌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新建的饮料无菌生产线增加年产能1100万箱,项目总投资*****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饮料的生产工艺包括投料、配料、萃茶、溶解、调配、杀菌、灌装、封盖、吹干、打码/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同时也包括灌装塑料瓶和瓶盖的杀菌、清洗等辅助工序;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新增主要用能设备包括RO机组、萃茶机、均质机、杀菌机、吹灌一体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5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610.16tce(当量值)、2231.22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346.4万kWh、蒸汽量为(1.26MPa,190℃)*****.7t。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9.02kgce/t,满足《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QB/T 4069-2010)能耗先进值的要求。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产业服务中心)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产业服务中心)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3日
标签: 无菌生产线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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