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外送标本检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检验科外送标本检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部分标本需送第三方临床实验检测中心检测,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备注 |
1 | 外送标本检测服务 | 见附件 | 报价需含丽水市富岭卫生院及丽水市水阁卫生院等其他医疗机构外送至我院检测标本上门取件服务,目前需提供上门取件服务机构有丽水市富岭卫生院,上门取件一周六天,月均标本量约420份;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上门取件一周七天,月均标本量约2000份。 |
二、项目需求:
1.实验室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对于拟中标的项目有开展相应项目检测能力的实验室资质。实验室内开展检测项目的核心仪器设备应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建立设备管理制度,规范仪器校准与性能验证。
2.当临床提出报告与临床症状不符时,需提供免费复查,包括重新采样复查和原样本复查。
3.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
4.按医院要求上门收取标本。
三、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洽谈资料(一正一副)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
3.合理的服务方案
4.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服务承诺和经营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5.报价单(见附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设备维护保养,微生物消毒,外送标本检测等及其涉及的运费、油费、保险费、工资、水电费、设备折旧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信息。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17:30前将调研资料寄至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289号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三、其他说明
1.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2.技术咨询:检验科 涂老师 电话0578-*******
商务咨询:采购中心 周老师 电话:0578-*******
丽水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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