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公示专辑――清流县总医院关于公共卫生智能体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及询价公告
信息化公示专辑――清流县总医院关于公共卫生智能体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及询价公告
清流县总医院就分院公共卫生智能体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龙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3家分院)进行市场调研及询价公示,欢迎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公共卫生智能体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要求:设备需与基卫系统对接。设备能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体检数据的自动采集并上传至市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所有数据均能够实现流程的一体化应用。
具体功能参数:详见附件:附件1.docx。
二、应征条件 (需单独密封提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本项目不接受两家公司以上(含两家公司)组成的联合报价体。
4、提供近两年内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此类项目案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能够体现价格、项目名称、内容等)不少于一份作为参考,报价书及案例提供一式两份。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报价为包含税价、货物运送、人工等费用;
3、报价人应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4、报价总金额到元为止。
5、所报总价为:预算数量×单价。
四、报价书格式
致:清流县总医院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询价函,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被询价人提交下述报价: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供的货物(服务)
合同包报价总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被询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被询价人保证遵守询价文件的全部规定,被询价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被询价人已经过现场踏勘,明确了解全部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明确被询价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5、 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被询价人代表签字:
被询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其他事项
1.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经递交,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清流县总医院关于医务管理系统项目应征方案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交付征集人起即归征集人所有,且征集人有权对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征集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应征方案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人进一步制定规定或进行解释。
4.所有参与的征集人自提交应征方案起,即为自愿接受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5.应征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征集项目设计,并承担应征方案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七、方案接收
1.方案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7:30前。
2.征集方案接收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总医院综合大楼三楼信息科
征集人:清流县总医院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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