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13包-便携式彩超需求公示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13包-便携式彩超需求公示

我单位拟对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13包)-便携式彩超等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13包)-便携式彩超等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30包,本包为第13包,采购内容为便携式彩超,项目编号为2024-JH01-W1038(13)。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用于腹部、心脏、血管、颅脑等部位的超声诊断; 2.主机系统性能
2.1主机: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主机,笔记本上翻盖式,主机内置硬盘容量大于等于500G;
2.2彩色液晶显示器:大于等于15英寸;
2.3成像:二维灰阶模式;
2.4探头接口:内置接口大于等于1个,具有1拖3探头接口扩展器,全激活,互通互用;
2.5数字波束形成器
2.6数字化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技术,A/D大于等于12 bit
2.7接收方式:发射、接收通道大于等于1024
3.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3.1谐波成像单元:支持组织谐波成像、脉冲反相谐波成像
3.2M型成像单元、彩色多普勒成像单元、频谱多普勒成像单元、连续多普勒成像单元、高分辨血流成像单元
3.3扩展成像,要求凸阵、线阵探头可用,二维角度独立偏转成像,大于等于4级可调
3.4一键自动优化(包括应用于二维、彩色、频谱模式、TDI及造影),智能多普勒 自动优化频谱多普勒取样线角度,以及快速矫正取样角度,一键实现全屏放大,高分辨率血流成像
4.探头:
4.1探头:凸阵探头,频率2~5MHz;相控阵探头,频率2~4MHz;线阵探头,频率5~10MHz;腔内探头,频率5~8MHz;
4.2最大显示深度(cm):大于等于38;
4.3动态范围(db): 30~180。
★5.系统通用技术:
5.1内置锂电池独立供电,连续工作时间(h)大于等于1.5h;
5.2接口:配置DICOM3.0;
5.3主机内置USB接口:大于等于2个
5.4内置HDMI、S-VIDEO等接口;
5.5配置专用台车和携行箱。 5.6重量小于等于7Kg
6.测量和分析: 常规测量软件包括:距离、面积、体积、角度、时间、斜率、心率等;软件包:腹部测量软件包、心脏测量软件包、泌尿测量软件包、小器官测量软件包、儿科测量软件包、血管测量软件包。

★7.应能够在纵摇(4.18°),横摇(12.63°),垂荡(5.16m),垂向加速度(4.04m/s2)四级海况条件下正常使用;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军标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尺寸应可以通过船(艇)舱门、通道(船宽度一般不大于600mm,艇直径一般不大于500mm,如实际产品稍大于尺寸要求,可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尺寸核准)。投标时应当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在验收前提供符合通用技术要求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说明:材料要求有相应国军标的参照执行。四级海况和八级海况按照GJB4000-2000《舰船通用规范》072章“环境条件”界定。①供应商领取标书时,如确需相应国军标,可向采购机构申请,按保密要求给予提供。②当前国内可进行海上环境适应性检测的机构有航空航天、船舶工业等经过CNAS认证的机构。③检测“合格”是指提供相应检测机构合格证明、或同型号器材在相应场景正常使用1年以上证明,或同型号器材在相应场景正常试用3个月以上证明,承诺应由生产企业提供。④“正常使用”是指“保持性能状态”。

说明:技术要求中关键“★”条款应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支持(定制产品除外)。

二、经济要求

1.采购卫生器材直接配送到指定单位(山东青岛、海南三亚、广州湛江等);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3.包装、运输、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方按相关标准负责;

4.免费保修期(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验收合格后)配发器材2年、储备器材3年,保修期内故障停机率不高于5%,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该条款为必须响应条款);保修期外的年保修费用(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主要易损零配件供应及国内维修服务网点由厂家自报;主要零部件更换价格提供零部件全国统一供货价格;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免费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及维修保养现场培训;具体项目售后要求以技术参数需求表为准。

5.本项目不预付合同款,在完成发运、安装、验收等工作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配发器材使用2年(储备器材使用3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结算。

6.合同履约、资格条件、按照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打码贴签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未经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货物金额的 2‰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物资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乙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应当提供保密承诺,对采购涉及的物资明细、技术资料、发运单、接收单位信息和售后服务单位等资料,应当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密。

8.备品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 2024年09月11日

五、反馈渠道

请在2024年9月11日18:00前,通过军队采购平台系统反馈意见,并同时将形成的Word电子文档和逐页打印盖章后的纸质文件扫描版(含附件1至5)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邮箱jh01_03@126.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编号+第x包+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助理 郑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185*****105 150*****668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56*****565

2024年09月05日


,山东,海南,北京市,海淀区,青岛,广州,湛江,三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器材 需求公示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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