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开展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各区镇服务业(经发)局(办),各相关企业:

江苏省将组织开展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为加快推动我省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容参与企业数量、扩大销售渠道,现开展2024年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对象

注册登记地在海安的家电销售企业。

二、遴选时间

2024年9月5日-9月7日

三、专项活动实施内容

1.补贴适用时间。本次活动开展时间为 2024年9月上旬至12月31日。

2.补贴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范围。本次活动可享受补贴的为以下17 类家电商品: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脑(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不包括平板)、电视(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热水器(含壁挂炉、小厨宝)、吸油烟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风扇、家用冰吧;中国水效标识1级、2级的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等绿色节能家电。商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4.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企业处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企业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15%给予直接补贴;对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企业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20%给予直接补贴。国家政策明确的8类家电商品,每位消费者同一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总计补贴不超过*****元。我省增加的9类家电商品,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总计补贴不超过 ***** 元。

四、遴选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企业信息,具有良好的征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当地经济增长、社零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依法缴纳税收,依法诚信经营,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4.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5.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台账,可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

6.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能力、家电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7.线下企业应当是海安登记注册的法人零售企业,具有经过登记注册的直营门店(门店营业执照与经营主体一致)。线上企业应当是海安登记注册的自营类电子商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稳定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线上发放、验证核销和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并开设江苏活动专区,在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

8.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五、企业参与活动基本规则

1.补贴商品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型号等。

2.建立销售、以旧换新、送货配送等电子台账,提前针对性的组织员工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可熟练操作。

3.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宣传工作,包括门店现场物料设计、露出,户外媒体广告、自媒体广告、商圈和社区活动等。

4.组织安排货源,保证消费者30天内送货需求。

5.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电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该商品最近三个月内最高成交价格或线上同型号价格。

6.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绿色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7.配合政府部门、支付结算平台、审计机构对活动进行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等。

8.坚持诚信经营,对零售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负责,经营中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杜绝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骗补、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9.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退回专项账户。

10.2025年1月15日前已销未提的商品视同未销售,由企业退还补贴资金,在2025年1月31日前退回专项活动账户;企业应向消费者做好沟通解释,避免产生舆情。

六、报名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相关门店情况及照片,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佐证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海安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家用电器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去年和今年上半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4.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免税证明,人员清单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5.对照基本条件第五条,提供相关信息化系统截图。

6.提供商品池名录(附件3),以及购买新家电叠加优惠执行方案。

7.相关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家电回收工作方案。

8.活动风险防范方案。

9.家电以旧换新整体宣传方案。

10.信用承诺书。

11.企业所在地区镇服务业(经发)局(办)意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12.报名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七、相关要求

1.企业提供资质和商品池,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企业签订承诺书,不得出现商品池内商品不符合政策要求、销售给单位等非个人、门店营业执照与主体不一致、空开发票、企业倒货等行为,凡出现违反活动要求的,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2.严禁企业出现软件代领、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和情况,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其所获取的财政补贴资金,并列入家电促消费活动“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配合专项审计机构不定期与支付结算平台对账,审查核实企业销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

4.各区镇服务业(经发)局(办),要组织向企业进行宣传,要安排专人服务企业,及时对企业申请提出意见。

5.请申请报名的企业于2024年9月7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海安市商务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aswjshm@sina.com;

联系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行政中心1829室。

附件:1.信用承诺书

2.企业明细表

3.绿色节能家电报备表

海安市商务局

2024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电 销售 专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