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更新招标公告
车辆更新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公安局奉贤分局车辆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专业化汽车营销能力;(2)投标单位必须是车辆制造厂家或持有车辆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正式授权的供应商;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安局奉贤分局车辆更新
2、招标编号:SHXM-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H2016-036)
3、预算编号:18-16-1101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预算金额:946800元;(2)主要内容: 15座中顶客车(排量:2.4L);数量: 4辆;(具体内容及要求以询价文件为准)。注:投标报价若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交付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9555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946800(国库资金:9468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9-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1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4、投标单位必须是车辆制造厂家或持有车辆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正式授权的供应商(加盖公章);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9-19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09-19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
2、询价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代表进场签到,投标单位代表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现场开标会。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9555号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 |
邮编: | 201400 | 邮编: | 201499 |
联系人: | 顾雷 | 联系人: | 邹红 |
电话: | 021- ******** | 电话: | ***-******** |
传真: | 021- ********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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