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新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新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新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加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新村
2.2 招标范围: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新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总长424m,新建砌石A长67m,新建砌石B长34m,自然护坡127m,新建踏步A 6处,新建踏步B 3处。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资估算 25.6 万元。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 12 日至2016年9月 14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雉城镇丽湖中央大厦1509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131*****078
招标组织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电话:****-*******
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1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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