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公告

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公告

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

2024年秋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公告


01

招标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需求,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公开招标2024-2025 学年食堂大宗物品经销商,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经销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大宗物品采购。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凭“货物验收单”结算,当月月底由招标人按照实际配送量结算。

3.招标范围:鲜肉类1家、蔬菜类1家、干货调料类(含蛋类)1家、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投标。

4.服务期限(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市县政策原因按文件要求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鲜肉类:2024.9.8-2025.1.20

蔬菜类、干货调料类(含蛋类):2024.9.8-2025.7.30

5.交货地点、配送要求:根据食堂需求订单配送至学校指定地方。

6.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要求,并提供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质检报告。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分别为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人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学校指定的帐户(如下),并保存好银行回单以备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核。备注栏内写明具体类别的大宗物品投标保证金,比如: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蔬菜类投标保证金、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鲜肉类投标保证金、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干货调料类(含蛋类)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

开户行:农行垫江支行

账号:316*****040******

02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投标人必须有良好信誉,无社会不良记录,并提供征信证明。

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凡所投类别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3.参加投标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中标后供货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变更。

4.参加投标的公司(或个人)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5.定价为全包干价,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分割、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所有的重量均为食材净重,按除水、箱净重过秤。

6.货品执行价格不高于当周学校对市场的考查价格,并结合当周市场批发价下调执行价格。

03

报名、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上午8:30-9:30到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二楼会议室报名,填写登记表。

2.上交资质文件(资质文件档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或加盖手印),上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超时不再受理。报名成功的经销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或手印。现场验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健康证,并加盖鲜章或手印;若投标人不是法人参与投标,需持有法人委托书,现场验身份证及健康证原件。

(3)近年来获得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证明,比如:诚信企业、信得过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等。

3.上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封面和密封处加盖公章。请按以下顺序装填资料:

(1)投标确认文书;

(2)诚信声明;

(3)投标承诺函;

(4)竞标报价函。


04

公告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5日

2024年9 月6日9:30-11:00在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二楼会议室进行鲜肉类、蔬菜类、干货调料类(含蛋类)、公开招标。

05

评标办法

(一)报价

投标人参照市场价格按下浮至具体的百分点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并大写),例如报价下浮至88.03%(大写:百分之捌拾捌点零叁,如大写文字填写错误,则视为无效报价)。下浮最低报价点为70%,低于最低报价点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招标参考商品如下:鲜肉类(通排、前腿肉、五花肉、瘦肉、牛肉、牛腩);蔬菜类商品(土豆、胡萝卜、黄瓜、西红柿、空心菜);干货调料类(鸡蛋、燕麦、银耳、薏仁、红花椒、蚝油);投标人报价的百分点与学校市场考察百分点(学校在开标前进行市场考察,学校市场考察百分点=市场批发价总和/市场零售考察价总和)之差的绝对值由小到大排名,分别取鲜肉类中牛肉、猪肉各第1名、蔬菜类第1名、干货调料类(含蛋类)第1名为本次招标中标单位(个人)。(备注: 本次投标报价不用作供货价格,供货价格由我校食堂依据市场情况结合批发价、零售价、超市价确定,原则上每周定价)。

(二)优先供货商

若某个项目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时,则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供应商:1.近年来获得“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企业”“信得过企业”等奖励者优先。2.银行流水多者优先。

06

质量要求

1.肉类配送商所供肉品必须是接受国家检疫且质量合格的鲜猪肉,带皮腿夹前腿肉,剔尽表面肥肉、下杂、颈部肉。送货时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同批次肉类的检疫检验合格证。配送商送肉至学校食堂验收后,由供货商烧好并烧好切割好,交付学校。

2.蔬菜配送商所供蔬菜必须新鲜,没有黄叶腐叶,异物杂物,农残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

3.干货调料、鸡蛋等产品,也必须新鲜且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

4.配送商不得配送有毒、有害、发霉、腐烂、人工染色等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肉类、蔬菜、鸡蛋、干货调料等产品,农药残留量及其它重金属元素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标准。

5.配送商在每日送货时,必须使用符合垫江县市场监管局要求的运输工具。

6.配送商供应的产品质量如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需方有权责令整改,供货方如不及时整改或者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罚没履约保证金。

07

特别声明

1.中标供货商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食堂管理办法,食堂对供货商实施诚信考核,发现质量等问题一次,暂停供货一周,发现两次后,经学校研究取消其供货资格。

2.所有中标单位只能在中标范围内进行供货。若因学校工作需要增加供货商或品种,学校可另行招标采购,中标单位或个人无权干涉。

3.鲜肉类、蔬菜类、干货调料类(含蛋类)、报名的商家不足3家,由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标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古老师 138*****821

本公告解释权归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垫江县桂阳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31日

标签: 秋期食堂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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