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关于申报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优化我区农机装备结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和六合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合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发〔2024〕41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选2-3家具备相关条件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
一、申报范围及服务期限
1.申报范围。在六合区正常运营的各类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经营范围中含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等业务。
2.服务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农机报废回收企业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场地在六合区范围内,经营范围含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等业务。
2.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业务管理和档案资料存放办公室。
3.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4.有必要的拆解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电气焊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等。
5.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没有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行为记录。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六合区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拆解设备清单和消防设施清单。
5.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6.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3日)向六合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
2.区级审核。六合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现场勘验审核,择优确定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3.市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上报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瞿子岑电 话:025-********
附件:六合区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标签: 申报农机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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