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游客接待中心(一期)暨永安统筹城乡综合示范招标公告
黄鹤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游客接待中心(一期)暨永安统筹城乡综合示范招标公告
黄鹤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游客接待中心(一期)暨永安统筹城乡综合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黄鹤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游客接待中心(一期)暨永安统筹城乡综合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市区发改[2016]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汉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建设基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汉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市区发改[2016]15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
2.2 工程规模:游客接待公共服务中心的主体工程(含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停车场、园区道路、公厕、栈道、吊桥、景观、绿化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13-2015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3日00时00分至2016年9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www.njztb.cn或ztb.neijiang.gov.cn)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凭在交易平台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 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江汉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B座805
邮 编: 610045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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