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6年度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6年度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为保证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6年冬季采暖用煤顺利进行,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相关资质的供货单位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一)招标项目: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锅炉燃煤;
(二)供煤数量:约500吨(具体以实际供煤数量为准);
(三)供煤地点: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内各网点院内煤房;
(四)招标要求:
1.标的物为环保块煤;
2.块煤质量满足以下要求:
(1)所供燃煤发热量须达到6500热卡以上;
(2)碎沫煤不得高于5%;矸石不超过1%;
(3)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煤碳费、运输费、装卸费、二次转运费等),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
(4)乙方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大票或正式税务发票。
(五)项目联系人:于金明
联系电话:****-*******
二、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企业)必须为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正常经营满两年且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有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重合同、守信用;有健全的营销、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针对本次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近两年供煤情况,提供企业近两年供煤合同复印件。
(五)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或个人须在2016年9月20日17:00前将企业或个人资质资料送交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报名)。如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够三家,则公告期自动顺延。
报名审核人:于金明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三楼)。
四、标书发放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200元(不退回)、投标保证金8000元(开标后,不中标企业或个人予以退回)。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泾源联社招标办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缴费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费的缴纳必须通过公司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我社规定账户,不允许以现金缴存。
缴费账户信息:
(一)保证金账户
户名:泾源联社招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账号:********02053
开户行: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二)招标费账户
户名:泾源联社招标费账户(招标费)
账号:********02061
开户行: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报名企业请在缴款凭证中注明:公司名称、“招标费”或“保证金”字样。
五、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的投标人可联系项目联系人,由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说明。
六、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最低价中标原则。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未中标企业的招标保证金在开标5个工作日后以转账方式全额退回原账户,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企业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
八、付款方式
块煤数量以甲方指定地点过磅的数据为准进行结算。每批块煤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当日内由甲方现场采样验收,验收合格后可卸货。乙方按期完成核定吨位后,如无违约情况,甲方对费用统一进行结算,供货人必须提供正规的本公司供货发票,先行支付全部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取暖期结束,所供煤如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如有质量问题,则视具体情况确定。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质保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
九、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中标人确定后,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最终发出的标书为准。
(四)本公告由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泾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6年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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