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城区段高速公路智慧扩容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临近城区段高速公路智慧扩容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近城区段高速公路智慧扩容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规模:
京石高速保津互通至保沧互通区间段,共设5处互通立交,其中有2处枢纽,双向共设置分合流区、渐变段24处,各互通转向交通需求较高,高速与沿线地区联系较强。根据京石高速公司2023年各收费互通出入口交通流量统计数据,保定北、保定、保定南互通交通流量分别达到约700万、879万、600万,在全线互通中流量最大、交通需求最为旺盛。根据交通安全相关领域研究,互通立交区域车辆的加减速、变换车道等复杂行驶行为易造成驾驶员操作失误,断面速度差和相邻车道速度差较大,导致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率比其他路段高,分合流区交通安全管控压力较大。
本项目拟依托保津互通至保沧互通区间段(K114+975-K149+660)共34.685km进行智慧扩容, 在交通量较大、道路拥堵的特定场景下,通过临时开放硬路肩,着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行车秩序,降低交通事故,使车辆间以较适宜得速度通行,保障保津互通至保沧互通区段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阻断事件发生次数,提升单位时间通行交通量,有效促进运营管理方的盈利。
2.1.2服务期限:科研及示范应用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服务期限30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临近城区段高速公路智慧扩容研究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9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11-******** 邮箱:hechenzixun@126.com。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800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尉佗街8号
邮 编:******
联系人:李少雄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伟、唐海燕
电 话:0311-********
11.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 质 要 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科研业绩: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行业机电类或信息化类或运营管理类科研项目的研究。 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施工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机电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机电项目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本项的资格条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科研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行业机电类或信息化类或运营管理类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标★的关键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固化清单未对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60分 主要人员:5分 项目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所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科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内容与网站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该证书或业绩不予认定。 (2)评标委员会应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核查结果不一致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
2.2.4(1) | 技术建议书(60分) | 对研究项目的理解 (10分) | 项目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描述 (5分) | 目的明确、描述清晰,得4.0(不含)-5.0分; 目的较明确、描述较清晰,得3.0(不含)-4.0(含)分; 目的基本明确、描述一般,得3.0分。 |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及对本研究课题的认识(5分) | 了解深入、清楚,得4.0(不含)-5.0分; 了解较深入、较清楚,得3.0(不含)-4.0(含)分; 了解一般,得3.0分。 | |||
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20分) | 研究的主要内容描述(6分) | 内容具体,方案切实可行,得4.8(不含)-6.0分; 内容清楚,方案基本可行,得3.6(不含)-4.8(含)分; 内容不够具体,方案一般,得3.6分。 | ||
研究采用的技术路线(8分) | 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得6.4(不含)-8.0分; 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4.8(不含)-6.4(含)分; 把握基本准确、描述基本清楚,得4.8分。 | |||
对原有创新点的理解和建议 (6分) | 明确、合理可行,得4.8(不含)-6.0分; 比较明确、较合理可行,得3.6(不含)-4.8(含)分; 基本明确、一般,得3.6分。 | |||
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5分) | 计划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得4.0(不含)-5.0分; 计划进度安排合理,得3.0(不含)-4.0(含)分; 计划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3.0分。 | |||
项目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 (10分) |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0(不含)-10.0分;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0(不含)-8.0(含)分;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6.0分。 | |||
国产信创要求(5分) | 软、硬件平台满足国产信创要求,得5.0分; | |||
硬件性能要求(5分) | 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得3.0分; 每有1项正偏离得1分,最高得2分。 | |||
研究预期成果及推广前景(5分) | 预期成果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得4.0(不含)-5.0分; 预期成果较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3.0(不含)-4.0(含)分; 预期成果基本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3.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5分) | 科研项目负责人(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5分; | |
项目经理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5分; | |||
2.2.4(3) | 其他因素(25分) | 项目业绩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科研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施工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
2.2.4(4) | 评标价(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0.2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评审因素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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