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116破1号关于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4鲁0116破1号关于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 2024年1月9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116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矿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0116破申5号决定书,指定华泰矿业清算组担任华泰矿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华泰矿业安仙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1年6月经原莱芜市批复正式启动,目前已经竣工验收,并已分房入住。在分户办理小产权证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要求就华泰矿业安仙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为顺利推进华泰矿业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华泰矿业安仙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1年6月经原莱芜市批复正式启动。改造范围涉及六个棚户区共计905户,第一期工程新建13栋楼房共400户(其中:84.22㎡/户300户,64.85㎡/户100户),总建筑面积*****.02㎡,占地面积*****.2㎡。工程于2013年9月由原莱芜市建委招标办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该工程于2016年11月完成主楼施工并进行室内外配套建设,2017年9月份全部工程得到了莱芜市莱城区建设局的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审定工程造价********.82元(安仙花苑1#-13#楼工程)。 华泰矿业根据《济南市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无证建筑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完成了大产权证办理,现正在办理分户办证。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要求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二、工作内容 税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对华泰矿业安仙花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涉税项目出具土地增值税专项税务清算报告,协助税务机关进行土地增值税减免核算; (二)负责配合企业和管理人与税务部门沟通,直至税务部门出具审核通过通知书; (三)对合法减少税收成本提出合理化咨询意见和筹划; (四)提供华泰矿业破产期间的其他涉税事项的咨询服务,并提供合理化咨询意见; (五)根据本案工作情况,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不低于10人,其中税务师不低于10人,并提交相应人员资质证书证明; (二)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三)必须具有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经验,具有从事过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经验的优先; (四)服务机构的项目指派人员应当派出不低于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不少于3人,指派的负责人应当有不低于三年的工作经验; (五)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六)为保证工作效率,报名机构须保证在管理人要求的工作期限内出具相关报告及咨询意见; (七)报名机构要求熟悉华泰矿业公司所在地税务申报汇缴流程。 四、 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竞选文件: (一)报名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二)报名机构及项目负责人的简介以及具有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经验证明材料,具有从事过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经验的证明材料(如有); (三)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四)报价函,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书:1.本机构及派出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报告,不得以未支付服务费用拒绝开展工作和出具报告;6.认可本公告且与债务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的事由,提交申报文件真实合法有效;7.对选聘过程中知悉的全部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途径和方式对外透露和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权益主体的一切损失;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报名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选聘。竞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竞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为了保证全程留痕,上述材料须同步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邮箱。 五、 服务费用 (一)中选机构为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二)服务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由管理人适时支付。 六、报名方式(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报名者,应在2024年9月8日下午 17:00 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书面资料(联系人:周律师、马律师,137*****505、153*****595;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院内;管理人邮箱:htguanliren2024@163.com)。 (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从申报单位的资质、参与办理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经验、派出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报价及价款支付时间等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一家中选单位和一家备选单位。 七、特别说明 (一)参与报名选聘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参选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竞选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其参选文件。 (二)管理人认为中选机构派出人员因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足以胜任的,有权随时要求中选机构调换;认为中选机构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三)有意向的机构可自行对华泰矿业的安仙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进行了解。 (四)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需对从本次选聘活动中获知的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选聘,或根据选聘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六)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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