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塘下镇中心路贯通工程西二大街至凤锦路段改造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号等共38处建筑认定意见公示

瑞安市塘下镇中心路贯通工程西二大街至凤锦路段改造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号等共38处建筑认定意见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未登记房屋认定处置办法(修订)的通知》(瑞政办〔2023〕86号)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实施单位已对瑞安市塘下镇中心路贯通工程(西二大街至凤锦路段)改造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调查编号BY109-1等共38处建筑)进行调查,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于2023年6月6日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予以公示,初步认定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对象的不同意见或异议。

经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责令交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查认定,现就瑞安市塘下镇中心路贯通工程(西二大街至凤锦路段)改造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号BY109-1等共38处建筑)认定意见以列表方式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8日,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对认定意见提出异议的,后续补偿相关信息按照公示结果确定。未登记房屋权利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实施单位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瑞安市塘下镇塘川南路40号)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瑞安市塘下镇中心路贯通工程(西二大街至凤锦路段)改造范围内未登记发证房屋建筑(调查编号BY109-1等共38处建筑)认定意见清单.xlsx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来信、来访地址: 塘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海伦  198*****532


标签: 房屋建筑 发证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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