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儋州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监理服务承担机构的公告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儋州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监理服务承担机构的公告
为确保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的完成,现邀请具备工程监理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监理服务进行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理项目
对儋州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
二、项目监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请密封后提供)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二)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四)具备水利、农业或市政监理以上资质,提供佐证材料。
(五)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在供应商本单位执业并具备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或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企业简介及业绩证明。
(七)项目报价书(儋州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金额为89.10万元,请根据实施项目总额和项目监理收费费率有关规定报价)。
(八)要求投标机构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九)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者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密封,报价函单独一份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4年9月12日17点30分前报到儋州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邮寄材料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898-********
报名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市农业农村局六楼农业科技科办公室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标签: 受污染耕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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