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项目部旧钢板桩询价采购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项目部旧钢板桩询价采购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中铁十四局四公司/小清河复航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9-06 11:35:07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08 07:00:00
内容:
我项目部就工程所需的 旧钢板桩 进行询价采购。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书,择优选择单位进行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 2024年9月9日07:00之前送达采购人(或以PDF电子版格式发送至采购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项目部
2、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孙镇镇
3、联 系 人:褚福洋
4、联系电话:188*****318
5、传真号码: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 旧钢板桩 ,数量及规格详见附表。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小清河复航工程二标段起讫点里程为K45+600-K72+300,全长26.7km,位于滨州邹平市和淄博高青县。本标段工程主要由航道工程、船闸工程、公路工程、航标工程四部分组成,其中航道全长26.7km,护岸长度53.4km。全线设计干挖土方813.52万m3,水下疏浚171.52万m3,改建水牛韩船闸1座;新建航道维护基地及公共锚地1处;改建桥梁4座,其中省道公路桥2座、农村公路桥1座,船闸交通桥1座,航标7处。
2.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采购旧钢板桩费用。
3.采购范围和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旧钢板桩 | 12米4#拉森 | 吨 | 84 | 共计84根,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本次采购为旧钢板桩,成色需优质,可正常使用 |
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物资描述表(附表4)。
4.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项目部
联系人: 褚福洋
联系电话:188*****318
邮 箱:*********@qq.com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
2.1物资报价函(附表1)。
2.2授权委托书(附表2)
2.3物资报价表(附表3)
2.4物资描述表(附表4)
2.5报价人营业执照、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3.1报价须加盖公章,注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询价采购 钢板桩报价文件”,报价必须在物资报价表中填写,不能在物资描述表中填写,物资描述表仅是对所询材料说明。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 1 日前送达至采购人。
3.2报价文件不得涂改,若需更改,用钢笔在文字上划二条横线,应将更改文字清晰地写在原文旁边,并加盖公章。
3.3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3.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与询价单位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询价、报价文件内容。
3.5编制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价
4.1本次采购材料的报价为包含施工费用采购材料的到站总价,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3),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4.2物资报价(包括材料的生产、运输、税金、售后服务、利润等其它要求的内容)
4.2.1出厂单价
报价材料出厂单价指在材料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含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运输、储存、装车费、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4.2.2运杂费:指报价人把材料由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卸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2.3报价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4.2.4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到站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实际过磅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供货完毕后指定专人(非法人代表必须出具委托书)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无误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此部分货款。
五、确定成交人与合同签订
5.1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人。
5.2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采购人可依序确定成交人并与之签约。
5.3调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六、交货地点与交付时间
6.1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复航项目部所属施工工地。
6.2交付时间:在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 3 天通知成交人物资的具体到货时间,如计划有变,也应于到货时间前 2 天通知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在90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70 %,在120日内支付至95 %,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在乙方供货完成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合作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标签: 小清河复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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