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 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统筹领导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制定并实施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名额分配原则,并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学院成立推免生综合能力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科研创作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认定和评分;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成果真伪及水平审核鉴定,对学术专长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考察鉴定。
(一)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兵、甄进
副组长:田力、缪笛、赵晓
成 员:晋燕云、王雪珺、沈丹、曾珍、冉冉、张乃刚、史琼、张君、李国亮、姜润曦
秘 书:谢毅、石春林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翼
成员:甄进、曾兵、陈卓、孙婧、田力、张风华、田华、谢洪波
(三)学院2025年推免生综合能力材料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王雪珺、焦资涵、沈丹、刘砚议、冉冉、邹俐均、曾珍、张冰洁、谢毅、张乃刚、石春林、沙富忠、张君、李国亮、姜润曦
二、遴选原则
推免生遴选工作各环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能力的考核。
三、基本条件
(一) 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 2 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要求截止 2024年9月10日前的 CET4 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艺术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课程第一次修读成绩应全部60分以上或截止 2024年9月10 日前CET4 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遴选程序
学生个人申报(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 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无异议,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上报教务处。
五、综合评分推荐
(一)学院党委负责从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考核申请者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 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遴选推免生考试( 包括笔试、面试等);
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表现成绩(总分15 分)】 。
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课程平均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课程成绩为前三年在校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含限选)课程,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计算。分为五级制的课程成绩,按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 分;良-85 分;中-75 分;及格-65 分。
(三) 综合表现成绩可将学生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科竞赛加分应优先考虑本专业代表性竞赛加分,凡未在本专业代表性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其非代表性比赛获奖不纳入竞赛加分项。代表性竞赛项目由各专业申报并最终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确定;
(四)课外活动评分按《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外活动综合评分细则》执行 (见附件 1)。
六、学术专长
(一)界定范围: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科技竞赛。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表现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术专长生推荐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二)成果认定: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竞赛中教育部、财政部发文批准的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参加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学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本人在竞赛中起到重要 作用的支撑材料。
2.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一区、二区期刊,中科院 TOP 期刊或中科院认定的 SSCI 一区、二区、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学生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开展论文 工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理算法解释、公式推导过程、原始数据、结果验证数据等。
七、推荐上报
(一)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审核小组依据本实施细则和《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外活动综合评分细则》,对申报学生的思想品德、科研创作能力及综合表现进行认定和评分。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公布名额分配原则与办法;
(二) 学院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审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天;
(三)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院组织复议,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度如下:
(一)9月6日:预报名;
(二)9月6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并发布工作实施细则、名额分配原则与办法;
(三)9月6日-9月7日:学院集中受理学生申请。学生须提交填写规范的申报表和相应的支撑材料,由辅导员按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理所有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报名;截止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9月7日上午10:00;
(四)9月9日:学院综合能力材料审核小组成员依据本实施细则和《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外活动综合评分细则》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评分结果及时向同学反馈;
(五)9月9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无异议后, 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不少于3天。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 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各系要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 遵循工作程序,切实遵守推免政策,做好学院纪检监督工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果违纪,则启动违纪处理程序。确保推免遴选工作公平、公 正、公开。
(三)推免遴选工作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院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 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推免工作组监督电话:028-********
院纪委监督电话: 028-********
十、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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