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绿江金石湾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鸭绿江金石湾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0GNJL01956/1/2
一.招标条件
鸭绿江金石湾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5]3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鸭绿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设5000平方米游客接待中心,修复薛礼园、望江亭,新建千年古树保护地;大栗子莲花池、养鱼池9000平方米;观光码头1处及漂流辅助设施;步行观光路2000米、公共卫生间5处、环保水利滴灌设施2套、垃圾处理场1处、景区污水处理设施1套、供排水设施各1套、消防安全设施6处、停车场3个;项目总投资额14059万元。
2.2 标段划分:
一标段:鸭绿江金石湾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项目初步勘察;
二标段:鸭绿江金石湾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江市大栗子村;
2.4 勘察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
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注册岩土资格或高级职称。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资质或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近3年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经验。
3.3 本次招标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南山街2111号201室),一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二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800元;二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鸭绿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临江市财政局6楼
联系人:孙福龙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南山街2111号
联系人:王先生、吕女士
电话:****-********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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