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江南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江南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JNDACG〔2021〕3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询价的相关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七、评标方法:

1.评标组织。采购人依法组成3-5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2.评分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30分、技术分50分、资质信用10分、商务分1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八、询价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12时0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档案楼C座2楼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档案楼C座2楼

3.询价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将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等材料。并在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且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南宁市江南区国家档案馆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项目联系人:雷唱,电话:0771-*******

2.监督部门: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十、公告期限:本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南宁市江南区国家档案馆

2021年 11月3日

附件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30万页

★一、适用规范、标准:

档案数字化技术参数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著录规则》、《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标准和要求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制度,严格、妥善保管好采购单位交给的档案,规范开展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档案资料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数量和完成时间

1、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30万页数字化扫描。

2、完成时间: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工作。

★三、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要求:

1.按采购单位的要求,严格办理档案的交接手续,建立严密的各个环节交接程序,做好交接记录。档案交接工作由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派一名经办人员负责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2.在档案数字化处理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妥善保管好采购方移交给的案卷材料,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3、根据档案纸质的实际情况确认技术采用快速或者平板扫描,纸质年代久远、过软、过硬、过薄、破损、严重破损或字迹不清等,采用平板扫描;

4、由成交供应商自带设备并安排具有档案工作经验的熟练加工人员上门服务工作,保证熟练的加工人员比例不少于40%,以提高工作效率。采购方提供场地

及水电供成交供应商使用。

5、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不少于2个名具有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经验的管理人员驻点在扫描加工场地,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数字化服务流程主要环节:

分批进行档案交接、拆前预处理、档案拆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格式转换、档案著录、目录建库、图像命名、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档案装订、档案归还、数据备份等各项工作。

1、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按采购方的要求,严格办理登记数字化加工各项流程的交接手续,详细做好交接记录。档案交接工作由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双方签字确认。

2、扫描前的预处理。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扫描前对案卷进行预整理,首先对案卷信息、卷内目录、页码等进行细心核对,对于有漏页、跳页、重页、装错等现象的情况要进行登记,由采购方确认修改后再交给成交供应商进行扫描;由于各种档案情况各异,纸张情况复杂,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用最保守的方式处理,如案卷启钉、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对新老程度不同的纸张,应采用最为可靠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务必保持档案完整无损,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的方式进行,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不得人为的恶意损害档案。

3、档案装订技术要求。档案的装订还原正确率100%。档案还原装订要求与原来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排列准确、材料完整。按照原来的装订孔位穿线装订,三点一线,不漏页、不掉页、不压字、不损害纸张文字,不得有装错、串装、混乱、颠倒等现象。认真清点每份档案的实际页数,保证案卷的完整性。并按照原来的案号准确对应入盒。对不能处理的报告采购方管理人员。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保管好采购方移交的档案。成交供应商在档案数字化处理加工期间,必须严格、妥善保管好采购方交给的档案,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五、档案图像扫描质量要求:

总体质量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要求,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1、图像存储格式。全部采用彩色单页jpeg(jpg)和PDF全页两套存储格式,纸质档案扫描分辨率要300dpi以上。特殊情况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差,可适当提高分辨率。所有照片档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照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为彩色 600dpi。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模糊、较密集等情况,应适当提高分辨率,形成成品为24bit真彩的JPEG压缩格式和PDF的电子图片文件各一套。

2、扫描图像质量的要求。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图像清晰、完整,反映档案全貌;页面底色、字迹、印章颜色与档案本身颜色相仿,色泽均匀;图像效果必须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

(1)扫描影像的顺序与纸质档案保持“4个一致”,即案卷号与扫描图像挂接的案卷号一致、卷宗封面信息与卷内内容一致、卷内目录页码与卷内材料页码一致、实体案卷与扫描图片顺序排列一致,不可颠倒,不能有漏页和重页,无颠倒,无漏扫、重扫或多扫,保证电子影像的完整齐全。发现不一致时应由招标方确认后调整;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2)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内容与原件吻合。

(3)纠偏。以达到视觉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图像不偏斜或倒置,符合正常阅读习惯。

(4)去污。对实物本没有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进行去污处理,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

(5)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采用分小幅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进行无逢拼接,合成为一个完整的图像。

(6)裁边。对档案修补或扫描等形成的,超出页面正常边距,无内容、多余的边进行裁切,缩小文件容量。

(7)对于档案有破损、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平整、修复、粘贴等后处理再进行扫描。

3、目录著录。适用《档案著录规则》( DA/T18)、《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等标准。

(1)图像目录录入的信息正确率100%。著录齐全,包括条目信息、页码、案件号、日期、保管期限等信息。

(2)案件号或者归档号准确、规范,格式与命名其数字图像文件的档号格式一致,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录入内容无论是汉字还是数字均要正确;信息必须与原始案卷中内容相互对应;每个相关字段没有漏录现象。

(3)著录数据质量检查。采用人工校对或自动校对的方式,对机读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进行检查,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规范、准确,是否有漏录、错录等问题,对错录、漏录的数据进行修正、补录。

4、图像挂接

★数据挂接正确率必须达到100%。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扫描数据案卷信息、条目信息、页码、挂接等数据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核对。与原始档案进行核对,核查全文与目录信息、页数、图像文件总数与目录总数的一致性进行核对,检查正确率达100%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采购方的要求将合格的影像文件挂接到采购方的档案管理系统。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标准规范,保证档案数字化加工后能够与采购人档案管理软件顺利对接,全部电子数据必须符合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格式确保挂接到招标方指定档案管理系统中。数据挂接后,以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对挂接的图像文件进行检查,检查图像文件的命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图像是否能打开,发现错误及时作出修正,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要求重做。挂接后的数据要保证运行的正确和稳定,如出现漏挂、重挂、挂错的要重新挂接。

(2)扫描图像的命名按采购方要求的命名规则进行。成交供应商确保每幅图像文件与对应实体档案的档号、册数、页面等关联的一致性、唯一性和正确性。

(3)数据自查。成交供应商要认真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检查标准为:目录数据、图像文件页码顺序是否正确,是否多页或少页,是否有重复、跳号、漏号的情况,扫描的页面内容是否完整、保持档案原版原貌,图像清晰度是否达到方便阅读、布局合理、图文挂接准确的要求。自查率达到98%。

5、验收指标

(1)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分项进行验收,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命名规则、著录、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备份质量等验收环节。

(2)同一批验收的档案,抽查的比率不得低于10%。同一批次验收的档案,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验收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合格的文件数/被抽检文件总数×100%。

(4)验收合格复查无误后方能视为档案数字化扫描验收合格。档案的装订还原正确率100%;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备份数据验收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验收影像准确率(顺序准确、不多页少页、保持档案原版原貌;图像清晰度达到方便阅读要求、布局合理)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要求重做。

6、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工作采取平时检查和阶段验收、最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已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的明细清单一份(电子版本)供采购单位使用。成交供应商验收如下:

(1)扫描质量抽查。抽查量不低于总量的20%。若有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很大的,成交供应商将无偿修改。直至修改后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档案装订质量的检查:凡装订不规范、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将无条件修改。

以上验收中,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的工作成果,不论涉及验收标准哪一条不合格的,全部发回由成交供应商全面自检、纠正,成交供应商补正后重新向采购方申请验收,直至合格。

(3)边加工边应用。在硬件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验收合格、完成挂接的档案资料能实现服务利用功能。

★六、数据移交:

1、移交数据。档案数字化项目完工后的全部电子图像、电子目录以及各流程形成的纸质资料所有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包括项目加工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交接清单都必须完整移交给采购单位。

2、移交规范编目的成品影像数据。采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多套备份。数据挂接并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将成品数据进行刻录备份一式三套移交给采购单位,存储至脱机介质上。

3.对备份介质的要求用档案指定专业光盘和移动硬盘(由成交方提供)。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档案专业光盘进行备份,光盘长期存档不低于30年。成交供应商制作的数据备份要保证备份数据完整、档案数量正确、能打得开,备份介质要有规范的标签标明 。

4.为了保证光盘质量,扫描方应使用新刻录机进行光盘刻录,禁止使用工作时间较长、激光头功率不足的刻录机进行刻录。

5.项目中所涉及使用的光盘必须为档案级光盘,档案级光盘需为国产。所涉及到的光盘刻录机需为档案级刻录机。

★七、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严格执行《保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相关制度,规范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2、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许私自携带任何可存储设备进入或离开工作现场,项目所用电脑、扫描仪设备、安全监控由成交供应商自带。本次项目涉及所有计算机硬盘无偿移交给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的设备进入或离开工作现场必须要经采购单位指定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核查。

3、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将档案库房门禁、钥匙带离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档案内容;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电话、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有关档案秘密;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带人进行扫描场地参观或学习。

5、成交供应商在工作中必须与采购方做好档案的安全交接,并做好整个项目流程各个环节工作的详细登记,完工后全部移交给采购方。

6、档案遗失、污损的赔偿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对原始档案进行整理加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原始档案完好无损,如造成档案损坏、遗失等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数字化工作规定:

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保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密局、及招标单位的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数字化各项工作。

1.成交供应商必需指派项目负责人在现场上班,全程负责开展工作,并与采购方配合做好项目工作。

2.扫描加工工作场地由采购方落实。

3.数字化加工人员的培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培训数字化加工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含档案、保密、防火、技术、技能操作等与档案规范管理有关方面知识。

2

相关档案加工辅材

1批

以上各项棉线、装订钩、签字笔、装订机、打印纸、线管、标签、扎带、浆糊、胶布、夹子等档案加工辅材;还包括刻录的光盘(档案级)三套。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此项目。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及其他要求:

★1、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5×8小时的技术上门服务,并做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等多种方式的技术全方位响应需求。必要时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签立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成交单位的在职员工,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施工人员及保证措施。

4、要求竞标方签订合同后,在7天内将有关扫描设备、工作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

5、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及时响应的项目后期维护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服务期的期限,免费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式和费用,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免费培训项目等。

★6、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详细、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应急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否则竞标无效。

7、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软件(除采购人提供外),并按招标方的保密、安全要求进行设备网络布线,以及数字化加工中的软硬件及网络维护工作。

四、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设备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支付方式按以下执行:

在项目验收完毕,采购人签字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以A4纸30万页暂计工作量,超出部分按单价乘超出的工作量结算),成交供应商自收到货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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