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滨电用煤平衡方案整改咨询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能滨电用煤平衡方案整改咨询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滨电用煤平衡方案整改咨询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技术咨询服务 | 1 | 项 | 6% | 2025-06-30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2024年5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时提出的问题,我司开展用煤平衡方案整改,并计划委托第三方进行咨询,完善整改方案,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复核全厂用煤需求。 此次整改方案的咨询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政策性强。方案涉及浙江省统调用煤、供热用煤、节能审查、煤指标平衡等相关政策,要求委托咨询机构对我省相关政策法规等熟悉掌握,并与省级、地方发改部门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二是专业性强。要求委托咨询分解企业的发电和供热供煤量,结合地方供热需求核算用煤量缺口,要求委托咨询机构对热电联产行业较为熟悉。 三是对滨海热电熟悉。平衡方案涉及滨海热电的历史沿革及现状等相关情况,要求委托咨询机构对企业较为熟悉,能快速做出响应。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下称“省发规院”)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直事业单位,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五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之一。省发规院在能源领域具有丰富的咨询经验,长期研究能源发展战略,承担全省能源发展和体制改革、能源项目评审评估等相关咨询工作,对全省能源工作极为熟悉。同时,省发规院先后承担了滨海热电二期、三期、四期可研报告、申请报告等的评估工作,对滨海热电较为熟悉,可以快速做出响应。根据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6.6.1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j)按限额管理原则,经采购决策机构审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9-06 至2024-09-09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183*****975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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