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公务用车 招标公告

广州塔公务用车 招标公告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塔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竞价

四、采购内容

广州塔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务车一台:
1.产品名称:传祺M8 新大师 燃油 400T AT 至尊版
2.型号:传祺牌GAC6520MDA6A
3.参数及配置:2.0T发动机、车长5.2米、7座MPV商务车、三区独立恒温空调、车联网系统、双边侧滑门以及尾门带电动开关功能。颜色:黑色。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82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必须具备的条件: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分公司参选的,必须取得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签署的授权书。
2.参选单位需提供汽车品牌授权书或授权经销等相关证明;
3.若参选单位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则关联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参选时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股权构成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参选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 优先选择的条件:无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17:00

十、其他

(一)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二)参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选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封口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所有参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同一册的材料可加盖骑缝章(在参选文件书缝处加盖公章)。
(三)必须提交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2.参选承诺函(见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二)。
4.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5.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见附件四),另附价格明细并加盖公章。
6.参选人需提供汽车品牌授权书或授权经销等相关证明。
7.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股权构成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四)递交参选文件:
递交参选文件方式:以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方式送至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收件人:岑小姐,联系电话:181*****076)。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岑小姐;联系电话:020-********181*****076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岑小姐

联系电话:020-********181*****076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采购方: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标签: 公务用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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