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年度锅炉房设备维保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
海淀区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年度锅炉房设备维保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14时30分 至 2024年09月11日 14时00分 |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 010*****076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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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2024-2025年度锅炉房设备维保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约4.5万平方米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民政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9.******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行政管理科)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14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其中,冬季供暖期:计划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响应人需具备的资格 (1)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选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并且具备同类项目经验的单位; (4)参选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选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能够提供供暖设备维修维护人员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中所需具有专业资质证书的司炉工人员。请在方案中明确具体内容。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比选申请文件线上报名,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 纸质版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行政管理科),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 电子版资料请在比选平台和邮箱erfuxzglk@mzj.beijing.gov.cn同时上传。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结合院内实际需要,2024-2025年度锅炉房设备维保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项目包括锅炉房设备维保和冬季供暖运行服务两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上传附件-项目需求) (一)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为锅炉房现有CZZS2.8型热水炉三台、WNS2型蒸汽炉一台、水处理设备四套、屏蔽循环泵8台、补水泵6台、锅炉给水泵2台、容积式换热器一台、板式换热器4套,锅炉燃烧器控制柜及循环泵控制柜等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协助完成压力表、安全阀校验等工作。计划服务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12个月。 (二)冬季供暖运行服务 1.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冬季供暖需补充3名司炉工,须持证上岗; 2.供暖服务期内,每月进行一次抽查、走访,测试室内供暖温度; 3.处理用户提出的供暖不热现象; 4.协助处理用户投诉(如*****投诉); 5.协助填写供暖方面的技术资料; 6.服务时间:计划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计5个月。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2024-2025年度锅炉房设备维保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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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约4.5万平方米 | 项目所在辖区 | 海淀区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民政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9.******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行政管理科)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14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其中,冬季供暖期:计划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响应人需具备的资格 (1)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选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并且具备同类项目经验的单位; (4)参选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选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能够提供供暖设备维修维护人员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中所需具有专业资质证书的司炉工人员。请在方案中明确具体内容。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比选申请文件线上报名,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 纸质版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行政管理科),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 电子版资料请在比选平台和邮箱erfuxzglk@mzj.beijing.gov.cn同时上传。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结合院内实际需要,2024-2025年度锅炉房设备维保及冬季供暖运行服务项目包括锅炉房设备维保和冬季供暖运行服务两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上传附件-项目需求) (一)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为锅炉房现有CZZS2.8型热水炉三台、WNS2型蒸汽炉一台、水处理设备四套、屏蔽循环泵8台、补水泵6台、锅炉给水泵2台、容积式换热器一台、板式换热器4套,锅炉燃烧器控制柜及循环泵控制柜等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协助完成压力表、安全阀校验等工作。计划服务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12个月。 (二)冬季供暖运行服务 1.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冬季供暖需补充3名司炉工,须持证上岗; 2.供暖服务期内,每月进行一次抽查、走访,测试室内供暖温度; 3.处理用户提出的供暖不热现象; 4.协助处理用户投诉(如*****投诉); 5.协助填写供暖方面的技术资料; 6.服务时间:计划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计5个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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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076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儿福)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周老师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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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076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儿福) | 公司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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