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玉龙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玉龙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24〕4号)文件要求,在玉龙县遴选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以下简称示范主体),现结合实际,制定了示范主体遴选条件和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特色产业目标,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从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中公开遴选2户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程序
(一)各申请人提交示范主体任务申请书,并附经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及合作社营业执照)等。
(二)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对候选的示范主体进行材料初审,初步筛选候选示范主体。
(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示范主体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最终入选的示范主体;
二、科技示范主体应具备条件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改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具备一定的种植、养殖规模和示范带动能力,技术能力较强、帮扶带动周边农户意愿较高,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二)本地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证书》和乡土专家称号获得者。
三、职责任务
1.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通过示范基地展示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科技的普及和应用。
2.示范辐射带动普通农户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提升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农业生产效率。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的结对帮扶指导,通过专家的指导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4.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科技服务能力,同时帮助提升周边农户的科技应用水平。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群众公认度和社会形象。
6.积极带动周边农户或脱贫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通过示范作用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的提档升级。
7.积极学习应用优质高效的新品种和节本增效的新技术,提升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科学种养,并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信息。任务完成后,需将应用及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现场图片以及在中国农技推广APP发布信息的截图打印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
四、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2024玉龙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基本生产情况简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
获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将在任务完成后获得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物化补助。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17:30前向玉在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至玉龙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刘运丽、和光
联系电话:0888—*******
特此公告
玉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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