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2.1.2建设地点: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清西干渠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清西干渠河道清淤7.6km,护栏22.36km,新建护砌7km,整修护砌6.16km,提水站8处,及桥梁等其它附属设施。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文件、协助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2.1.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0:00至2024-09-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暗标”相关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代理:河北安苒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宁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水务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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