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东区市政道路一期PPP招标公告
县城东区市政道路一期PPP招标公告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龙门县县城东区市政道路一期PPP模式招取社会投资人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通过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龙公易采[2016]14号
二、项目名称:龙门县县城东区市政道路一期PPP模式招取社会投资人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8,402,4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包括三条新建道路,即迎宾路、平安大道和外环东路,项目总投资约7840.24万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包括1年建设期及9年特许经营期)。
2、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龙门县人民政府授权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3、实施方案的批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龙门县县城东区市政道路一期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龙府纪〔2016〕7号)审议通过。
4、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1)迎宾路:经县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5年6月5日,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门县城迎宾路前段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资〔2015〕50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平安大道:经县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5年7月8日,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门县城平安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资〔2015〕85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环东路:经县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5年7月10日,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门县城外环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资〔2015〕85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应是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
六、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部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0.00元
开户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门县支行
用途:“龙公易采[2016]14号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帐、汇款的形式。
(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核对形式: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自行到银行核对所交投标保证金是否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确认到账后,请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至10:0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00。
3.开标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九、联系事项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二)集中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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