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胡忠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设院区临建房顶棚更新装修工程及胡忠医院建设院区中药煎药房改造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遴选比选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胡忠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设院区临建房顶棚更新装修工程及胡忠医院建设院区中药煎药房改造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遴选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胡忠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设院区临建房顶棚更新)装修工程及胡忠医院建设院区中药煎药房改造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遴选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4:59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0:00
预算金额 ¥6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4*****216
采购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业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6号华侨商业城63号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工:134*****216

  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胡忠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设院区临建房顶棚更新)装修工程及胡忠医院建设院区中药煎药房改造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遴选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胡忠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设院区临建房顶棚更新)装修工程及胡忠医院建设院区中药煎药房改造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遴选

项目编号:ZX-******-ZFCG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34*****2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业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134*****21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6号华侨商业城63号铺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

类别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包组一

胡忠医院部分业务用房(建设院区临建房顶棚更新)装修工程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45日历天;质量保证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工程

******.09

包组二

胡忠医院建设院区中药煎药房改造装修工程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20日历天;质量保证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工程

******.65

2.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组或所有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4.服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包组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期间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6号华侨商业城63号铺)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售价每包组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线上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如下:投标供应商按要求将所需提交资料复印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我司邮箱(gzzxgcgl@163.com)并进行缴费。邮件内容请注明联系人信息,发送后请致电我司进行查收,待我司确认资料无误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

3.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药房改造 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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