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市华盛街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RTZB-2024-055
2.项目名称: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项目概况:项目拟用地面积*****平方米, 拟建设内容为总建筑占地面积:690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46平方米) 包含一栋创新孵化中心、一栋研发中心、一栋创业指导中心和一栋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附属功能房及雨污管网、电力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暂定投资额为*****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约285万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本项目费率最高控制价为1.5%,即项目服务费为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给定的费率×该工程建安费(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7.采购需求:对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和各项专项检测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配合采样、制样、送样、试验等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
9.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测及监测管理等的规定(检测数据真实、合法)。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及(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测参数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3 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
拟派项目检测员4名。拟派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或上岗证)。
3)信誉最低要求:
提供2022、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由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后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4)外省机构在我省境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凡省外检测机构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全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凡省内检测机构的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全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凡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全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价的依据。(由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后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中查询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市华盛街12号)
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获取文件登记表的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办公地址、授权代表、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市华盛街1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市华盛街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联系电话:0718-*******;联系地址:利川市华盛街12号。
2、本次公告在中国利川网上发布。
3、注: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经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南环大道28号(福仁佳苑四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5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华盛街12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718-*******
邮箱地址:**********@qq.com
标签: 与基础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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