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宣传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关于采购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宣传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我中心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宣传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宣传服务
(三)项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五)预算金额:20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拍摄3个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宣传视频(每个5分钟内)。
(二)通过主流媒体平台发布15条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相关宣传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要有充分供货及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确保供货的及时性,满足采购方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报价文件,则此项不需提供);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代表作等;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报价函(详见附件)及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服务费)。
6.本次响应报价须报总价,报价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报价中单列,均视为供应商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五、报名时间、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7:3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完好后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至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综合部。(如需快递请按要求密封后再装入快递包装中)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5楼516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2-*******。
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8日
标签: 更新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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