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旅游局互联网+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浑源县旅游局互联网+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受浑源县旅游局的委托,我中心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采购互联网+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一期)采购项目,欢迎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内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浑源县旅游局互联网+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一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GC*******
三.采购内容:互联网+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一期)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781000元
1、产品清单: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1 | 移动客户端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旅游微平台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720度全景漫游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配套硬件设备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后期维护及运营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所投软件类必须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软件检测报告等。
3、售后服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所供产品定期进行回访和保养维修。
(2)免费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和人员使用培训。
(3)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远程维护,必要时在5小时内上门服务。
4、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惠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5、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90日内。
四、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认定证书;
6.制造商授权投标本项目的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7.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8.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9.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查询报告。
以上证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8日18时前(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报名时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开标后无论中标与否,在三个工作日内均无息退还。
开标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带密封投标文件至山西省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评标。
采购单位:浑源县旅游局
联系人:安晓玲电话:135*****658
采购代理机构: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磊电话:135*****153****-*******
五、报价及报价文件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投标时投标人应就以上产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3.投标文件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规定的评标时间密封自带到开标地点,现场开启密封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2日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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