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ICU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ICU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ICU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
预算 | 118.5万 | ||
省份/直辖市 | 西藏 | 地区 |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 | 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891-******* |
代理机构 | 西藏宏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赵女士 183*****909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用招标治疗仪招标除颤仪招标 |
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ICU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9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40*****210*********
2.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ICU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18.5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两个包,采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费(ICU专业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数量及单位 | 所属行业 |
01 | 1-1 | 医用空氧混合仪 | 10台 | 工业 |
1-2 | 新生儿黄疸治疗仪 | 8台 | ||
02 | 2-1 | 除颤仪A类 | 3台 | |
2-2 | 除颤仪B类 | 5台 | ||
2-3 | 3台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01包、0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jhtml)进行咨询。
时间:2024年 9月 9日00时00分至2024年 9月 14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9月 29 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
五、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与江冲路交叉口)。
六、本投标邀请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891-*******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宏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10-7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3*****90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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