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广成铂金大厦三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LSZC202*****00101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实际营业额的23.5%(报价费率超过此限价为无效响应文件),其中的1%作为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费,由采购人考核后按学期支付。
说明:本项目费用包含所有服务人员劳务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税费、管理费、员工遣散费、员工住宿、体检等所有费用)、工作人员的着装、口罩、手套等完成工作必要的消耗品费、食堂必须的洗消和保洁用品费、餐余垃圾处理费、设备小额零星维修费、水电燃气费(上一年度占比约4.4%)、工作人员餐费等承担食堂服务及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费:每学期结算一次,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师生代表参加的月考核测评,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支付。
人员配置:需满足招标人食堂所有窗口同时开餐的基本需求。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5采购需求:食堂劳务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约一年(2024年10月1日—2025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良好,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一年,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三年。如服务期内不能满足服务约定,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按实结算服务期内相关费用,并扣除中标人相应服务期内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候选人的下一名递补,如合同期内发生重大政策性变化,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重新招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劳务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劳务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劳务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承诺书”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年09月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广成铂金大厦三楼301室
3.3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通过审核后代理机构将会把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扫描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扫描件,原件备查);
3.4 文件售价:300元/份,报名成功后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壹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5.1 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广成铂金大厦三楼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宜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
地址: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88号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广成铂金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3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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