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确定定期存款银行公告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确定定期存款银行公告

依据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采取竞争性选择方式确定2家定期存款银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积极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确定定期存款银行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选择定期存款银行,拟存款资金总额为6.2亿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期限为1年。

入选的2家银行存款额度按照综合得分排序,排名第1的银行存款额度为3.2亿元,排名第2的银行存款额度为3.0亿元。

3.选择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以竞争性选择方式进行。

4.参选银行资格要求

4.1 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2 在青岛市各区市设有分支机构。

4.3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参选银行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4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参选银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5 参选银行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4.6 参选银行在最近一次银保监部门年度监管评级中达到2级以上。

4.7 参选银行支持在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并按季度提供正规银行对账单。

4.8 参选银行只能以市级分行或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加,并承诺该分行或分支机构为资金存入银行;参选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能以联合体参选。

4.9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为无效参选,不纳入参选银行范围。

5.参选银行提供响应文件

参选银行应在申请时按照资格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虚假文件,取消其参选资格。

5.1 响应文件的货币、计量单位和编制:

5.1.1 响应文件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5.1.2 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1.3 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

5.1.4 响应文件需提交一式叁份(加盖单位公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保存,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5.2 响应文件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5.2.1 参选银行承诺履行的定期存款利率方案(仅限提供一种定期存款利率方案,原件加盖公章),并对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全面负责。

5.2.2 参选银行最近一年反映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等经营状况的各项指标数据(全行数据),包括: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率等,以列表形式展现。

数据来源:已上市的银行数据来源于已披露的年度报告,未上市的银行数据来源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提供年度报告的封面、目录、数据所在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3 参选银行承诺履行的服务方案(上门服务、专业服务团队、应急响应时间、结息、对账服务、金融业务服务等增值服务)原件须加盖公章。

5.2.4 参选银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事项的声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5.2.5 参选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银行开户与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原件须加盖公章。

5.2.6 参选银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7 参选银行市级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8 《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9 报名参选银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入选银行约束条款

参选银行入选后,应与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在签订协议或定期存款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行为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该银行入选资格;已经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的,取消定期存款并收回资金。

6.1 入选银行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备的材料。

6.2 入选银行未履行承诺的利率或服务。

6.3 入选银行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向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出具廉政等承诺书。

6.4 入选银行拒绝与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签订定期存款协议。

6.5 发现并经核实入选银行未遵守廉政承诺或者存在其他与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资金存放相关的利益输送行为。

7.公告发布方式

在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ahec.cn/)发布。

8.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时间、接收人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资产管理处421办公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7:00。

接收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532-********

响应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在截止日期前收到5家(含)以上符合要求的不同银行响应文件,视为有效。报名截止后参与银行数量不足的,视情公告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并扩大竞争性选择公告刊登范围,直至参与银行数量达到要求。

9.评选

评选委员会依据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参选银行进行评分,将评分结果提交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决策会议审定。

10.竞争性选择结果公布

本项目竞争性选择结果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决策会议审定,在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ahec.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定期存款协议。

11.注意事项

11.1 定期存款期限1年,自办理定期存款之日算起。

11.2 定期存款到期后若不需收回使用,可以在该银行续存1年,累计存款期限不超过2年。1年到期是续存还是重新选择,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决策会议研究决定。

11.3 分次存款时间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根据资金定期存款到期情况决定。

11.4 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支取以上任意定期存单的存款。

11.5 存款到期后,存款本息应当划回结算银行账户。

11.6 若国家关于资金存款政策发生变化,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11.7 有关事项若有修改,将在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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