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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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19,607.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工程周期:1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4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按效果图包施工材料、包质量和文明施工验收竣工等全包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二办大院保安室、门墙进行贴板刷蓝漆、大楼门楼做钢结构底板刷蓝漆、车棚支架翻新 | 1 | 19,607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按综治中心建设要求,效果图施工,包工包料包文明施工验收竣工等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吴小姐 ********
采购单位:中山市沙溪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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