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5: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玲、胡文姬、梁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12、153*****20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滨江西大道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8612、153*****20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4-DLJC-B0080-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办公区路面及附属设施进行修缮采购,修缮内容包含屋面修缮、路面和相关附属设施改造等,供应商使用的货物、材料等技术规格、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报名期内均可发送邮件获取文件):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3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3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滨江西大道53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8612、15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梁宇

电 话:  0591-********-8612、153*****206

 

标签: 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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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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